拍卖方式有:英格兰式拍卖、荷兰式拍卖、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。
一、英格兰拍卖方式:也称“增价拍卖”或“低估价拍卖”。是指在拍卖过程中,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最低增价幅度,竞买人以起拍价为起点,由低至高竞相应价,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,击槌以示成交。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。
二、荷兰式拍卖方式:也称“降价拍卖”或“高估价拍卖”。是指在拍卖过程中,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,并依次叫价,第一位应价人击槌以示成交。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。
三、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:是指在拍卖
过程中,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加幅度,由竞买人竞相
应价,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,以最高应价者竞得。若无人应价
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,并依次叫价,以第一位应
价者竞得。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。